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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8年清明祭扫管理的通告

    时间:2018-03-23 09:09:07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中国江苏网讯 为做好2018年清明祭扫期间我市市民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祭扫正常秩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过一个安全、生态、文明的清明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从保障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高度出发,根据各自实际,安排好本地区群众安全文明祭扫活动;要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健全值班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公安部门要做好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对主要墓区和群众祭扫比较集中的区域、道路口,要指派交警进行指挥,制定合理的疏导路线,防止交通堵塞,预防事故发生;对容易发生拥堵的宁丹路、大周路等路段,提前做好分流预案,保证重点路段、施工地段、特殊时段的交通顺畅有序。同时,要加强治安检查和治安巡逻,防止在祭扫期间发生治安事件,杜绝在祭扫场所燃放爆竹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组织对辖区内从事封建迷信祭品生产、批发、销售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取缔不法商贩;要清理祭扫点周边环境,整治祭扫点内及门前占道摆放的摊点,以及祭扫车辆沿途抛撒纸钱等违规行为。

    四、绿化园林部门要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明确防控责任,加强火险预警;要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杜绝在护林防火区使用明火,确保不发生火灾,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五、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做好生态殡葬和文明祭扫的宣传工作;要加强文明定点治丧的管理和引导,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社区公祭、集体江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扫活动。

    六、文明办、广电集团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平台,开展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报道各区、各部门推行殡葬改革的新举措、新成效,形成正面舆论导向,弘扬正能量,充分展示我市市民的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七、公交客运部门要引导祭扫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根据清明祭扫期间的客流特点,组织落实好车辆运力调度;要调整增加通往祭扫点的公交车辆,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为市民祭扫提供便利。

    八、殡葬服务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祭扫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为市民提供更多人性化、亲情化的祭祀服务保障。

    九、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十、广大市民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少驾或不驾私车前往祭扫点,并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祭扫高峰,避免交通堵塞,影响出行安全;市民在祭扫时应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指挥与管理,切实遵守祭扫有关规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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