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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以来 江苏有286人因侵害留守儿童被检察机关查办

    时间:2017-06-02 22:23:45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敏

    中国江苏网6月2日讯 昨日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保护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情况,2013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5件286人。

    全省检察机关对侵害留守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实行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惩处。近几年全省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稳中有降,2016年比2015年下降18.89%,2017年上半年比2016年下降10%。2013年以来,154人因侵害留守未成年人被法院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占已判决案件数的55.8%。对袁某某5次强奸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陈某某故意伤害两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致1名死亡、1名重伤等恶性案件依法从严办理,2人均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长期不在父母身边生活、缺乏亲情关爱和良好照顾,是导致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的主要原因。检方分析发现,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强奸、猥亵等性侵案件占比超过70%,被侵害男性留守未成年人有61人,而女性多达247人。被侵害留守未成年人中,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共257人,是城市留守未成年人的5.04倍。

    在打击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我省检察机关灵活运用经济、心理、教育多种救助方式。昨日公布的典型案例中,顾某利用担任扬州市某县小学语文老师的身份,多次对被害人张某某等9人实施猥亵,2016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害人张某某等人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当地检察院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安慰、宽慰、抚慰受害学生,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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