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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岁生日前两天 女生游泳课溺亡

    时间:2017-06-21 21:12:16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卢斌
    事发的泳池。

    水深1.2米,身高1.7米,中国药科大学一大一女生在学校游泳馆参加游泳课考试,不幸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家长称,事发时学校有7名老师和2名救生员在场,要求获悉孩子溺水死亡的真相。网上有传言称,当该女生溺水后,在场老师无一救援。6月20日,校方回应晨报记者,老师被指无一救援的说法不实,该女生溺亡的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

      女生游泳课考试溺水不幸死亡

    中国药科大学大一女生丁某,来自河南驻马店市,在药科大学读中药学专业。6月16日距离她18岁生日还差两天。然而就是这天上午11时许,在学校游泳馆进行的游泳考试中,让这位18岁花季少女的人生走到了终点。丁某在游泳馆发生溺水,尽管医院奋力抢救,但她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

    丁某舅舅聂先生表示,事发当天,他就赶来南京。当时外甥女丁某还在医院抢救,但是病情危重,几乎没有生命体征了。6月17日上午11点半,医院宣告丁某经抢救无效去世。

    事发时有7名老师2名救生员在场

    据了解,事发当天6月16日上午,丁某正在学校游泳馆参加游泳考试,按规定每位学生游过5米算及格,游过20米,成绩为满分100分,丁某游过了20米。

    “事发的时候,游泳池的水深约1.2米,而孩子身高有1.7米左右,可以说这种浅水,也能让孩子溺水,实在让人想不通。当时学校的一个副校长接待我们也说,学校游泳课考试,水深1.2米,泳道30米,考试考20米长,每边离岸5米,学生游过去举手表示过去了。当时学校有7名老师和2名救生员都在现场,怎么都没有发现她溺水?”聂先生说。

    丁某的家属们质疑,药科大学现场负责的老师存在严重失职。

    学校称第一时间救援第一时间报警

    昨天上午,晨报记者找到了中国药科大学游泳馆,此时游泳馆大门紧锁,通往泳池的通道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在游泳馆后门围栏外,记者见到了露天泳池,泳池分为深水区和浅水区,而浅水区就是当时游泳考核的地点。

    中国药科大学宣传部部长陈卫忠表示,当时有7个班级上百名学生参加游泳考试,现场除了7位带队老师,还有2名救生员,一共9位老师。对于游泳考试校方要求很低,游5米就能过关,很多学生都很轻松。

    “当时代课老师表示丁某已经考完20米了,伸手示意,站在泳池中间,老师示意成绩合格,可以上岸了。当时人数比较多,老师要盯着考试的人,可能她没有上岸,老师记不清了。然而没过多久,有其他学生发现丁某趴在水面上,老师们和救生员赶紧将人抬上岸,采取急救措施,同时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学校医务室电话,校医务室医生和120急救中心先后赶到现场,继续做心肺复苏。11时20分左右,120急救中心将该生送至就近的逸夫医院抢救。同时报了警,也通知了学生家长。“可以说,我们是第一时间救援,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通知家长。而此后,校方更是倾尽全力配合救援。”陈卫忠回应晨报记者说,老师被指无一救援的说法不实。

    “有没有及时发现丁某在泳池出现情况呢?”记者问。“你现在说及时还不及时,最终人没有救过来。我们当时想转到省人民医院,医院根据当时情况认为不适合转院。人民医院有新型设备,我们当机立断,不管多贵先送两套过来,一直抢救维持到17号上午11点半,后来心电图拉直了。”陈卫忠部长表示,在抢救的24小时中,校方支付了十几万的医疗费用。

      校方承认此事要承担责任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提出能否调出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陈卫忠表示,所有监控录像都被警方取走,目前无法对媒体公布。“不管怎么说,学生在上课期间溺水身亡,校方肯定要承担责任,学校不会推卸责任,会积极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陈卫忠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发生学生伤亡,我认为学校肯定有责任。当然责任怎么认定要等警方调查,而不是现在我们主观臆断责任大小。学校不会推诿,该学校承担的责任我们一定会承担。”

    但是,对于校方的解释,丁某家属表示不能接受。聂先生认为,游泳课老师与一般的教师职责不同,应当具有一定的救护常识,以便对发生突发状况的学生及时实施救护,丁某死亡与救援不及时有直接的关系。对于丁某的意外死亡,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经展开调查,在分清事故责任后再做处理。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卢斌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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