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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聚计划”主要政策

    时间:2019-11-06 07:07:34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提供创业场地扶持

    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到创业实体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场租补贴申请。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

    到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绿色通道所在高校、园区办理。

    发放创业见习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和毕业前6个月在校高校大学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参加创业见习可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0%给予3-12个月见习生活费补贴。

    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见习培训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发放开业补贴和创业成功奖励

    青年大学生在南京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

    开业补贴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开业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创业成功奖励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开辟人才落户通道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含留学回国),中级以上职称及三级以上的技术技能人才,可“先落户后就业”,凭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认证办理落户手续。

    实行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公安分局受理点进行申请,也可在“我的南京”、“江苏政务服务”APP中完成申请。

    发放面试补贴

    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来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补贴。

    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申请。

    遴选资助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

    对遴选出的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等次给予10-50万元的资助,资助资金一半由市紫金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一半由政府无偿补助。

    通过市人社局网站专题专栏“人才服务平台”提交创业项目信息,经初审、复审遴选出优秀项目给予资助。

    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在本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核准,最长可申领3年租房补贴,其中学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

    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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