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苏新闻 > 新吴法院在全省首推“电子支付令”
  • 新吴法院在全省首推“电子支付令”

    时间:2017-05-09 12:16:02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于英杰

    中国江苏网5月3日讯(通讯员 石倩 记者 于英杰)微信聊天、微信会议、微信支付,你想过微信可以“打官司”吗?日前,无锡新吴法院在江苏率先推出“电子支付令”,10余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通过微信与物业公司、法官沟通,以电子方式收取相关法律文书,不到3天足不出户就了结官司。据悉,这一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推出的接地气的诉讼服务,今后有望在全省推广。

    今年4月,因拖欠2823元物业费及滞纳金,无锡某小区业主郑某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官上门送达诉讼材料时,原以为要不断请假上法庭的郑某意外发现,法官让他提供准确的电子地址,并当面与法官建立微信联系。同时被告知,后期可用电子方式接收法律文书,不必本人跑到法院。很快,郑某在家收到法官发的“电子支付令”,他依据支付令规定的内容,将所欠物业费转给物业公司。更意外的是,次日,法官通过微信告诉他已经结案,此间,他一次也没去过法院。

    新吴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牛文冉介绍,现实当中,许多纠纷标的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只是因被告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新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后,支付令是处理这类案件最便捷的途径。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15日以内如债务人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即生效。如今,公众越来越习惯使用电子邮箱、传真、微信、QQ等网络工具处理日常事务,电子支付令利用网络即时通信工具来办理案件,发挥互联网技术在诉讼服务中的独特优势,省去举证、调解、开庭、宣判等程序,大大减少了诉累。

    近年来,我省法院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一直在寻找有效压缩矛盾解决步骤的多元化解机制。新吴法院在全省范围内首推电子支付令,是在最高法院文件规定框架下,对案件繁简分流的有益尝试。“电子支付令的全面推行将实现双赢,它即时性强、程序简单、处理周期短,当事人使用便捷,也为审判提效、增速、过滤、减压。”该院立案庭庭长刘一刚说。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