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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幼儿园、中小学老师要建师德档案

    时间:2017-08-30 16:18:5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中国江苏网8月30日讯 南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老师将统一建立师德档案。今后师德档案内容将作为教师当年及后续2-3年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有违反师德情况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师德档案包括表彰奖励和违规违纪

    为健全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师德行为,弘扬高尚师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南京市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试行)的通知》。师德档案建档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全体在职教师,包括学校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建档内容包括表彰奖励和违规违纪两部分。

    表彰奖励记录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的各类表彰奖励情况。违规违纪记录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第四条的内容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并受到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

    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分别上报一次

    据了解,受表彰奖励情况由教师本人填写,各单位汇总、审核;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填写。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教师师德档案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以“单位简称+师德档案”为文件名报送各区指定电子邮箱,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师德档案记录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即6月底、12月底前分别报送一次。

    作为教师当年及后续2-3年考核等依据

    据悉,各单位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师德档案内容作为教师当年及后续2-3年(视表彰奖励情况及违规违纪情节轻重)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有违反师德情况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填写、审核、录入、保管等相关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建档工作规范、有序,信息上报及时、全面,防止敷衍了事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各类涉及师德师风的投诉,要严格按照“发现一起、调查一起”的要求,一经查实要根据相关法规严肃惩处,并如实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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