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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当事人评价监督办案人员

    时间:2017-09-05 18:10:4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 何数华 记者 邹伟) 近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清白交往、亲近服务”主题活动,开始全面推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由当事人对执法人员承办案件时的廉洁情况进行评价、监督。

    案件廉政监督卡要求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必须发放给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案件基本信息,并对执法人员办案时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执法人员有无接受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宴请;有无接受当事人或有关人员钱物;有无利用案件办理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提出违反廉洁规定的要求;有无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承办此案的监督意见及建议。当事人将本卡填写完整后,可以灵活选择信息反馈方式,可以邮寄至区市场监管局纪工委,也可直接投入举报信箱,或交由送达人员带回。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纪工委对于廉政监督卡上当事人举报的执法人员违反廉洁、公平、公正执法情况,将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对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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