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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业严打“变脸”消费贷 江苏监管部门已发文要求从严管理

    时间:2017-10-13 15:37:26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丁岚

    昨天,家住南京市秦淮区的小李,收到了某银行群发的短信:“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办理我行消费贷业务,为持续追踪资金使用情况,现需您上传相关消费凭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我行信用卡网站完成凭证上传。”

    小李一年前使用过消费贷,当时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已经被他通过其他的方式进入了房市。小李说,他听说最近各家银行都在检查消费贷的使用情况,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不出消费凭证,甚至很有可能被收回贷款。

    至少有3000亿消费贷流向楼市

    其实,像小李这样,通过消费贷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然后“变脸”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消费者,国内不少城市都出现过。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近期公布的《全国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流入楼市现象研究》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元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的30%。

    招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银行对这块的监管一直非常严格,明确规定通过消费贷获得的款项不得用作购房,只能用于房贷、车贷以外的个人消费贷款,例如旅游、教育、医疗、装修等场景的消费行为。对个别将消费贷擅自挪作他用的客户,一经发现将会立即纠正处理。

    记者昨天电话咨询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也明确表示:消费贷不得用于房贷和车贷,这是硬规定。

    多地银行受到查处

    据了解,近半年来国内已有多个城市的相关银行,因为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杭州、大连的多家银行甚至被处以少则20万,多则上百万的罚款。十天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还联合发布《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而个人综合消费贷最高额度不准超过10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相关经济学家认为,严控消费贷是监管层的要求,“一方面是为了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引导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而管理层之所以密集地出台规定,严控消费贷进入楼市,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发现了其中的风险——多家银行的消费贷款规模出现暴增,新增中长期贷款却明显减少。与之相伴的是,多地的楼市调控政策不断出台,但少数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却依旧火热,其原因就是有消费贷进入了楼市。

    至于消费贷是如何进入楼市的,南京王祥房产中介的一位资深房产中介告诉记者:“这很简单,比如说,你能从银行贷出来50万的消费贷,正好有人要买房却手头没钱,你就可以把这笔钱借给那个买房人。他可以有钱买房子了,你也能拿到远远高于银行的利息,皆大欢喜。”

      加大清理整顿各类网贷平台

    为什么会有人要拿消费贷的钱去买房子?上述房产中介告诉记者,那是因为国内一些热点大中城市的房价,目前是被政府限价了,导致了一些人在赌,“他们赌几年以后政策会不会放开?如果放开了,那么他现在用消费贷的钱作为首付买的房子,就会获得巨大利益。”这位中介工作人员说。不过,这位中介工作人员也承认,目前来看国家对楼市的调控政策执行得非常严格,多个城市都出台了新房限价、甚至限售的规定,短时期内很难放开,“所以这些用消费贷来赌楼市的人,风险其实是非常大的。万一房价出现明显下跌,购房人的资金链是很容易断裂的。”

    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江苏监管部门早前就已经发文,要求对个人消费类贷款从严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他同时表示,要想使消费贷获得良性发展,相关监管部门还应加大对各银行、各类网贷平台的清理和整顿,在借贷用途、资金流向等方面严加检测,这样才能堵上违规操作的漏洞。新华报业/财经全媒体记者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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