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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家宝”也不能随意带出境 海关查获并移交的部分文物亮相南博主题展

    时间:2017-05-18 21:50:3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薛玲

    文物属于社会公共财富,即便是携带家传旧存文物、亲友馈赠文物等出境,也必须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鉴定标志和“许可出口证明”依法查验放行。在南京博物院推出的“缀白裘—南京博物院藏品征集十年”展览上,部分展品就来自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海关查获并移交的部分文物。

      欲将获赠文物带出境被查

    据悉,现场展出的海关查获并移交的文物包括明青花花卉瓷碟、明青花婴戏纹瓷碗等明代瓷器及碎片,对研究明代瓷器烧制工艺而言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这批文物是金陵海关2012年10月在旅检渠道查获的,是南京口岸查获的数量最大的文物案件。”金陵海关财务装备处关员左为民介绍,当时该旅客将友人赠送的瓷器及瓷片随身携带,打算乘坐航班出境,过关时被海关查获并依法予以扣留。经文物部门鉴定,该批瓷器及瓷片为禁止出境的文物,金陵海关予以没收,并根据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将文物移交给南京博物院。

    携运文物出境必须申报

    据悉,该旅客并不清楚我国关于文物进出境的相关管理规定,这才导致随身携带的文物被查扣。交汇点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旅客携运文物出境时,必须向海关进行申报。金陵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文物属于社会公共财富,即便是携带家传旧存文物和亲友馈赠文物等出境,也必须事先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文物出境标识,以及文物出境许可证依法查验放行。

    做好“功课”免麻烦

    “文物移交是藏品征集的重要来源。”南京博物院高杰介绍,目前南京博物院主要接收海关、司法机关等移交的珍贵涉案文物,并通过展览的方式,让接收的移交文物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一直很好奇海关查获的东西去哪儿了,今天真是长知识了。”现场一位参观者的感慨引发了众人的共鸣。展览现场,金陵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关员李风华还向参观者发放起了 “通关口袋书”,现场进行普法。交汇点看到,“通关口袋书”图文并茂地介绍了个人携带物品的通关须知,据悉,这套由南京海关自行设计制作的“通关口袋书”现已在禄口国际机场进出境大厅批量投放,海关关员提醒旅客在出境时不妨翻一翻、看一看,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交汇点记者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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