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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叫别人给老人让座,却成被告咋回事?

    时间:2017-12-19 16:21:2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这是一起让座引发的官司!南京市民潘先生晨练后坐公交车回家,他看到一个老人没座位,便让坐着的陈先生让座。见陈先生没什么反应,潘先生便开始指责他,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事后,陈先生发现自己的小拇指非常疼痛,去医院被诊断为粉碎性骨折,遂将潘先生告上法庭。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文/摄

    他要别人给老人让座,引发冲突对方受伤

    潘先生今年57岁,几乎每天都会晨练。2017年6月22日早晨6点,潘先生晨练完坐公交车回家。与此同时,身穿公交公司制服的陈先生坐在驾驶员后面座位上,和别人聊天。

    潘先生站在靠近后门的位置,看到一位刚上车的老人没有座位,便喊陈先生让座。没想到,让座不成,二人还发生了口角,进而变为肢体冲突。之后,陈先生发现自己小拇指受伤了,后来医院诊断为左手小拇指骨基底粉碎性骨折,便向潘先生索赔,但潘先生认为对方手指断了跟他没关系,不愿赔偿医疗费。调解无效后,陈先生将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3.39万元医疗费。

    ■声音

    陈先生:我当时和同事们在聊天,并没有注意车上的情况。后来发现有人在靠近后门的地方大声骂人,便张望过去,发现他是在骂我。我就跟他说没有看到有老人在我跟前,结果他还是在骂我。后来他直接走到我座位面前,看他伸出右手想掐我的样子,就用左手挡了一下。他就用右手把我的手拽到边上一甩,当时我就觉得手疼。

    潘先生:我说你不让座素质太差,结果他就生气了反过来骂我。怕他打我,我就用左手抵住他的胸口,并用右手把他抓着我领子的手甩开来。后来,我抓住他不让他走,说今天一定要投诉他,然后他就报警了。

    法院认为证据不充分,伤者诉求被驳回

    法院认为,潘先生要求陈先生让座给老人,况且陈先生身着公交车制服,在潘先生提醒过程中应当主动让座,潘先生的行为具有正当性。从监控和派出所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发生肢体冲突时,陈先生先用手拍了拍潘先生的前胸。双方在推搡,别人劝架过程中,陈先生小拇指受伤,是否为潘先生造成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即使是潘先生的行为造成的,他这样的举动也属于不超过限度的防卫行为。最终,栖霞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声音

    潘先生:我平时就教育我女儿要尊老爱幼,公交车上要让座。那个上车的老人满头白发站立不稳,看到他不让座,我真的很气愤。

    伤者不服要上诉

    陈先生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当时并没有看到面前有老人在,平日里看到老人都会让座的。没想到被人骂成这样,最后发生冲突,小拇指还断了。他还需要上班,可现在的生活被搅得乱七八糟。

    拿到判决书后,陈先生一夜没睡。他的外甥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舅舅心里非常难过,一方面觉得自己心里憋屈,另一方面担心别人会指责他。

    目前,陈先生告诉记者,准备上诉。

    ■声音

    陈先生:姑且不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我也没有进行所谓的不法侵害行为,反倒是潘先生率先发难指责引发了整个纠纷,还侵害了他的人身权和健康权,所谓的正当防卫前提根本不存在。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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