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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举行公益诉讼增殖放流

    时间:2017-12-21 17:49:2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羽馨

    中国江苏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 吴皆与 记者 张羽馨)12月18日下午,苏州首批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在长江常熟段流域顺利实施,此举也是常熟法院首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江域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增殖放流。

    6月1日,常熟法院开庭审理了苏州首例环保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张某在长江禁渔期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三层刺网,捕得鲢鱼、鳊鱼、鲫鱼等水产品合计7.065千克,后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公诉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与被告人张某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约定由其承担破坏渔业资源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10月20日,常熟法院将此案的生态修复方案在官网、微信和微博进行了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主动联系当地渔政部门,联合组织增殖放流,共放流18个案件的1万余斤鱼苗。

    据介绍,截止到12月18日,常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今年共审结案件85件,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23件,占27%,不仅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使其依法承担侵害赔偿责任,使受损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得到补偿,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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