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 聊城开展打击市场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为期3个月
  • 聊城开展打击市场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为期3个月

    时间:2018-04-11 15:57:03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原标题:为期3个月 聊城开展打击市场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近日,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将于4月至6月份在全市开展打击市场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协助企业打假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诚信放心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是按照省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发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要职能,执法重点主要对下列行业和领域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的市场混淆、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行为进行重点打击:预包装的酒类、饮料、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行业;小家电、洗涤用品、服装等生活用品领域;农资、建材等生产资料领域。

    目前,聊城市工商局已建立了政企联合打假维权工作机制,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打假维权诉求开展,专项执法,协助知名企业、知名品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根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生产、生活中发现《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市场混淆行为,请及时向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12345。(记者 程洽洽)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