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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街摑人當輕撫 海關督察囚一月

    时间:2017-05-11 22:28:15  来源:香港《星島日報》  作者:

      香港新聞網5月11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休班海關督察去年九月行經銅鑼灣時,聲稱被一名男子落的士時撞到而摑對方一巴掌,又恐嚇其同行友人,在庭上辯稱只是“輕撫”對方面頰測試其是否神志清醒。他定罪還柙候判期間被小欖精神病院醫生確診患精神病,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一個月,獲准保釋上訴。

      被告方富邦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罪成。他在審訊期間,曾把法院男廁自拍照放上個人社交網頁,昨日更把多名採訪記者的照片放上網。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指,本案是一宗頗差的案件,雖然暴力程度不高,但被告因輕微碰撞便用暴力對待事主,及恐嚇事主的朋友,是“不合理及野蠻”的。而根據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確定被告已患有精神病一段時間,但醫生認為被告適合答辯及面對現在處境,不建議頒判住院令,但強烈建議被告繼續接受治療。

      溫官指被告在相當短的時間內第二次干犯暴力案件,擔心被告日後會再干犯相關罪行,無奈醫生認為被告不需住院,故會尊重及接納其意見,但認為判刑時需顯出阻嚇性。

      控方申請覆核裁判結果,指被告於去年三月十八日干犯另一案件,而本案則是發生在九月十五日,惟本案案發時被告仍未就三月一案定罪,控方要求法庭重新考慮被告的犯罪傾向及證供可信性。

      方富邦即質疑控方為何現在才提出覆核,溫官回應被告“邊個叫你犯法犯得咁密啫”,又指由於情況特別,不認為控方有錯。溫官經考慮後指要保障被告的利益,最終決定維持原判。

      方富邦以一身西裝造型離開法院,一見在場記者即舉機拍攝。方指自己還狎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期間獲益良多,如能夠知道中心的日常運作及認識各階層人士等。方又指本案的控方證人口供互相矛盾,供詞迴避及版本不同,對證人口供深感懷疑故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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