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19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9日建議修訂《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A章)及《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第548F章),以便對駛經香港接線及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兩條港珠澳大橋連接路的船隻施加高度限制。
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因應港珠澳大橋的落成,政府須修訂法例規管港珠澳大橋附近的海上交通,以確保航行安全。
修訂建議,沿香港接線及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南面連接路,設立5米至41米不等的高度限制,長度超過10米的船隻如駛經三個最高橋拱須以單向航行,有關安排參照汲水門大橋實施的單向通航措施。
特區政府已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離島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海事處相關諮詢委員會,委員均表支持。修訂建議於19日刊憲,將在24日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