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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莆田公布医院重复收费等涉及民生的12件典型案例

    时间:2021-03-24 09:33: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020年,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勤联动协作机制,着重开展防疫物资质量及市场价格、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执法行动。2020年共查处各种经济类型案件1581起,为莆田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守护百姓“钱袋子”,保障民生“好日子”。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经营者严格自律,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公布了商标侵权、食品药品、冷链食品典型案例的基础上,3月18日,又向社会公布12件2020年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领域典型案例,进一步保障社会市场经济安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这12件典型案例涉及的内容多是与民生相关,包括医院重复收费、小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医疗美容门诊部利用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益、网店虚假刷单、网店违法出售野生松茸、超市销售不合格服装、海鲜楼商业贿赂、家用燃气灶具未经3C认证、水产摊使用作弊电子秤、走私及无证经营烟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摩托车修理店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

    有的典型案例涉及面广,金额较大。2019年12月20日,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莆田一家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重复向患者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发现,2018年至2019年期间,这家医院一次性无菌注射器总出库量460多万支,收取总金额比出库金额多出70多万元,存在向病人重复收取一次性注射器费用行为,同时还存在向吸氧病人重复收取“灭菌注射用水”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属于“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违法所得77万元,并处罚款63万元,经济制裁共计140万元。

    有的典型案例严重影响到市场的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的权益。2020年9月8日,根据莆田市湄州岛派出所移送的线索,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莆田市湄洲岛一海鲜楼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利用电瓶游览车司机对游客餐饮消费的影响力,采取跟游客主要交通工具——电瓶游览车的司机合作的方式,由电瓶游览车司机引导需要用餐的客人来店吃饭,在事成后,当事人按照事先跟电瓶游览车司机的约定,将客人消费菜金的10%左右作为回扣给电瓶游览车司机,以达到排挤岛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的目的,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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