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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兰州:公布202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时间:2021-03-03 21:01: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文智 王恒燕

    中国消费者报兰州讯王恒燕 记者徐文智)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壁纸价格有变,退还定金14000元。2020年8月29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建兰路监管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南滨河路某家居店交定金预购壁纸,商家在其付款后,又要求其多交6000多元。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商家不同意,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经查,壁纸铺设方式不同影响计算结果,商家事先未征求消费者选择哪一种铺设方式,造成价格不一的情况,不构成欺诈行为。通过执法人员调解,消费者拿到了商家退还的14000元定金。 游泳卡纠纷,退还26名消费者21万余元。2020年7月,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西湖监管所接到反映,有消费者在七里河区某幼儿游泳馆办理了婴幼儿游泳卡,在消费过程中,由于该馆游泳池消毒措施不到位,导致多名儿童皮肤不适。消费者不愿意继续在该处接受服务,要求退还充值卡余额,遭到商家拒绝。经过执法人员积极调解,该幼儿游泳馆负责人答应为消费者退还卡内余额,先后共为26名消费者退还预付卡余额21万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西湖市场监管所建议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时间久的商家,不要被各种名目的优惠宣传所迷惑,最大程度降低预付卡消费的风险。 认购书非本人签字,退还房屋定金12000元。2020年12月10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彭家坪所接到省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投诉单,消费者投诉在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了2万元定金预定房屋,因认购书上非本人签字,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商家不予退还。经查,投诉人交付定金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万元转给了其置业顾问的私人微信,让置业顾问帮其签订了认购书,并为其出具了票据。后因个人原因,投诉人不再购买此房屋,欲退回2万元定金,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投诉人签订了认购书为由不予退还,投诉人以认购书非本人签字为由要求退还2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执法人员与商家进行耐心沟通,最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投诉人12000元,投诉人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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