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生活消费 > 江西严查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
  • 江西严查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

    时间:2021-03-03 08:31: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朱海 郭巍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郭巍  记者朱海)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环境,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了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站、网店202444个次,监测商品信息54860583条,发现涉嫌违规商品信息39条;网上监测广告信息21650条,涉嫌违规广告信息27条;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80条,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广告信息47条。查办涉及“特供”“专供”网络违法案件26件,罚没款146.06万元。

    认真部署开展,明确整治重点。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中央和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利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

    多措并举施策,确保行动效果。结合2020年网剑行动,线上线下全面监测排查,重点对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瓷器、箱包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的商品,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专项检查,加强同广告监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经营、执法稽查等不同业务条线的协调配合,畅通监测信息移送渠道,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发挥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强化协同监管,做好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和联合惩戒等工作,更好地形成合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强化宣传引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各类企业网站、电商网店和互联网广告发布媒介的宣传教育工作,督查指导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清理相关违规信息,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和广告发布审核等主体管理责任义务。在日常监管中向经营户宣传网络销售违规商品和违法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的危害,教育各经营户自觉抵制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推销商品,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强化自律意识。同时,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茶等日用消费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经营者规范商品包装标识中的广告宣传内容,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