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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液化气使用需谨慎 安全问题莫忽视

    时间:2021-02-26 18:15: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余知都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记者余知都)为有效防止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瓶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瓶装液化气,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选择正规的液化气供应站。正规的液化气供应站有符合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燃气经营许可证》。

    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液化气瓶。消费者在购买瓶装液化气时,要特别注意查看气瓶的安全状况,拒绝使用下列不合格气瓶:超过气瓶生产日期(可在气瓶护罩上查看到)4年,气瓶瓶体和瓶阀之间没有检验标志环的;气瓶瓶体和瓶阀之间虽有检验标志环,但标志环上载明的检验日期超过4年的;气瓶生产日期在2007年2月之前,时限超过15年的;气瓶生产日期在2007年2月之后,时限超过12年的;气瓶生产日期在2007年2月之后,使用时间超过8年但瓶体上无红色“安全评定合格”字样的;气瓶锈蚀严重、变形或瓶阀漏气的;气瓶瓶体上没有警示标签或瓶阀上没有封口标签的。

    使用液化气瓶谨记以下安全常识:搬运气瓶时应当轻装、轻卸,不得滚运;气瓶应当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不要靠近热源和明火,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不得放置在卧室、客厅、地下室以及密封的橱柜内;气瓶必须直立使用,不得卧放或者倒置使用;气瓶使用过程中,不得摇晃,不得用火烤、浇热水、吹热风等方式加热气瓶,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关闭瓶阀和燃气具开关;换瓶时,应当检查减压阀接口密封胶圈是否完好,减压阀和瓶阀连接是否紧固,要关闭好换下来的空瓶瓶阀;要定期检查瓶阀、减压阀、胶管、燃气具连接处,防止接口松动、脱落,并采用涂抹肥皂水的方式,检查是否漏气;胶管老化、破损或已使用18个月应及时更换;发现漏气时,应当迅速关闭瓶阀,熄灭火种,并打开门窗通风,不要开关任何电器,不要私自修理瓶阀、减压阀、燃气具,到室外打电话通知供气单位检修。

    同时,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呼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其权益不受侵害,液化气经营者,务必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严禁充装报废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黑户瓶”以及钢印标识不清和严重损伤等其他不合格气瓶;

    严禁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开展或从事充装活动;

    严格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从液化石油气瓶制造日期算起,满4年必须送检,满8年必须进行安全评定;

    严格建立并实施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整的气瓶安全技术档案;

    严格落实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指导的法定义务,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及时申报定期检验,并送检液化气瓶;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照《液化石油气充装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充装前抽残液和抽真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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