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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春走基层|执法干部“买”药记

    时间:2021-02-18 12:00: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文新)“你好,请戴好口罩,配合测量下体温。”2月12日,大年初一上午,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科科长陈胜凯、副科长肖梦琴,带领几位执法人员,到辖区一家桐君阁药房暗访检查,刚进门就被店员拦住。“不好意思,这是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理解。”店员一边解释,一边快速逐一测量体温。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加剧,为充分发挥药店早期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永川区市场监管局强化药品登记购买工作,要求值班巡查组暗访检查各大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执法人员来到店内,只见该店药品分区陈列整齐,顾客分散在处方药、中药柜台、医疗器械等区域,店员在一旁认真地介绍着。

    “您想买什么药?”一名店员热情询问。

    “我感冒了,有点咳嗽,想买一盒连花清瘟胶囊。”肖梦琴佯装患者身份购药。

    “连花清瘟胶囊是非处方药,治疗感冒效果挺好的。按疫情防控要求,现在购买这个药得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店员介绍。

    “好的,我带了身份证的。”肖梦琴拿着药走到了收银台。收银员查验身份证后,拿出一个登记本:“请您登记一下,我马上给您结账……一共26.4元。同志,还要麻烦您把手机号填在登记本上。”收银员指着登记本说。

    “为什么要填手机号?”陈胜凯故意问道。

    “填写手机号是为了方便筛查疫情源头。万一有人感染新冠病毒了,疾控专家可以尽快的筛查出可能被传染的人群,留了手机号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人,早点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我们每两个小时就会把有退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报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他们进行流调。”收银台的店员耐心解释,“这些事,永川区市场监管局反复向我们宣传了,我们店也和区市场监管局签了承诺书的,承诺了就得做到。”

    店员指了指收银台背后墙上张贴的《履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书》载明了药店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比如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测量、提醒佩戴口罩、每日店内环境消杀、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对发烧、咳嗽等5个症状的可疑人员2小时内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你们做得很好!你们登记得很详细,顾客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体温、现居住地、症状等都填上了,请你们注意保护顾客的信息,不要随意泄露。”陈胜凯亮明身份后,仔细看了看登记本,表扬道。

    随后,一行人来到药店的医疗器械区,查看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价格,发现与平时相差不大。该店店长介绍说:“公司今年做了充分准备,提前进购了一批口罩、体温枪、防护服,确保消费者的需求,价格也跟之前差不多。”

    陈胜凯对此予以充分肯定:“桐君阁是永川区连锁店最多的药品经营企业,你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忘记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要从正规渠道进货,给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防控物资,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请陈科长放心,我们一定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今天大年初一,你们抽出宝贵的休息时间来指导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深受感动。”店长说。

    “我们市场监管局,肩负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监管,越是节假日越不能放松。谢谢你们把工作做得这么好,我们才能放心,大家才能过个安全年。祝你们牛年大吉、生意兴隆。”说完,陈胜凯和其他干部们离开了桐君阁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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