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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告知书

    时间:2021-02-10 12:39: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文智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月9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措施,理性消费进口冷链食品。

    严格管控,总体安全。陕西省在强化源头管控、流通管控、监管执法、全面消杀、核酸检测、消费引导等方面都出台了操作性强的举措。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陕冷链”进行登记赋码,落实“无码不许流转,无码不许销售”的防控政策。从进口冷链食品入关开始,每批产品流转信息都会严格登记,每个环节都落实检测和消杀,所有信息由“陕冷链”系统实时掌握,确保全程可追溯,让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安全可控。

    扫码选购,理性消费。建议消费者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购买时先行扫描商品上的“陕冷链”追溯码,查看该商品的电子追溯信息和检测证明,不买没有赋“陕冷链”二维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应避免徒手接触食品,采用一次性手套或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进行挑选,采购后及时对外包装及接触部位进行清洗消毒。建议不要代购境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高风险境外区域的冷链食品。

    实名登记,配合防疫。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实名销售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陕冷链”电子追溯码。在购买时,消费者应配合出示“陕西健康码”供经营者扫码采集购买人信息,自动将购买记录信息上传至“陕冷链”,主动落实实名销售制。

    有效防护,烧熟煮透。烹调食用冷链食品时,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煮沸后再保持10~15分钟;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食品,应在安全的温度(冷食5℃以下,熟食60℃以上)下保存,如放置冰箱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自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在陕西省内,无“陕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经营。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或无“陕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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