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福建省以法治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个重要举措。
《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规定》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福建省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