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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到2021年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5万家以上

    时间:2020-12-21 08:35: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尹训银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化“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12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临沂市召开全省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现场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6市市场监管局及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机构和消费者协会负责同志参会。

    今年以来,全省系统以投诉举报快速回应办理和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强消费环境建设。2020年4月份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落实了山东省“接诉即办”工作要求。今年5-11月,24小时回应率100%,办理过程满意率99.76%,办理结果满意率99.13%,办结率99.79%。放心消费创建取得新成效,全省参与创建的市场主体10.25万余家,创成示范单位2.16万家,7849家实体店承诺并落实无理由退货,依托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16万个,全省发展ODR企业6638家、占全国总数的1/3,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机制逐步推开。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继续深化“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

    紧扣“一升一降”,强抓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落实。“一升”,就是在保持群众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率和办理过程满意率“两个100%”基础上,力争办理结果满意率100%、提高办结率;“一降”,就是降低群众投诉举报量。

    突出扩面提质,全面深化放心消费创建。要大力实施“放心消费在山东”扩面提升行动,将目前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全部纳入创建范围,分行业健全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实现创建活动全地域、全行业覆盖,到2021年底,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5万家以上,打造放心消费城市。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高举监管执法“利剑”,综合运用质量、价格、信用、计量、标准、广告、知识产权、反垄断、认证认可、反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全面加强消费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费侵权行为,切实守牢消费安全底线。推进社会共治,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见真着实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消费环境建设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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