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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客“撸猫”被抓伤 宠物店要赔偿

    时间:2020-12-15 14:13: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薛庆元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陶女士的女儿去城区一家宠物店“撸猫”,结果被店内的猫抓伤了,随后陶女士带着女儿到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陶女士要求宠物店赔偿注射疫苗的医药费,遭到拒绝。气愤的陶女士只得前往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澄南分会工作人员立刻与宠物店取得了联系,宠物店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但其表示所有入店“撸猫”的顾客,店内都会和他们签订一份“撸猫守则”,其中明确写道“本店所有猫咪都已注射了兽用狂犬病疫苗,不携带狂犬病毒,如果客人在撸猫过程中被抓伤、咬伤后自行去医院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本店概不承担相关费用”的字样。

    澄南分会工作人员认为,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消费者受到伤害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撸猫守则”是利用格式条款免除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澄南分会工作人员对宠物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调解,宠物店赔偿了消费者医药费,消费者表示满意。

    澄南分会工作人员指出,本案中,宠物店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的规定,该宠物店和消费者签订的“撸猫守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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