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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6批次羽绒服不合格,“菲姿”等品牌保暖性能差

    时间:2021-02-19 15:17: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浩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7家商场、35家专卖店销售的50批次羽绒服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6批次不合格,“菲姿”“MOUSSY”等品牌保暖性能较差。

    6批次不合格产品。

    1批次充绒量偏差不合格。充绒量偏差不合格,会降低羽绒服的保暖性,影响消费者的使用感受。上海汇姿百货有限公司在巴黎春天(淞沪路)销售的标称由上海菲姿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FEIZI菲姿牌羽绒服(型号规格:165/88A;货号:OW952),充绒量偏差实测-10.9%(标准允差应≥-5.0%),与标准要求不符。

    1批次含绒量、绒子含量不合格。含绒量和绒子含量是羽绒服保暖性能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会造成羽绒服保暖效果不佳。巴罗克(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在K11销售的标称由巴罗克(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MOUSSY牌羽绒大衣(型号规格:160/80A;生产日期或批号:028DA530-5030),含绒量实测62.4%(企业标称为80-3.0%),实测值与企业明示不符;该批次绒子含量实测56.1%(标准值应≥72.0%),与标准要求不符。

    4批次纤维含量不合格。纤维含量是消费者最关注的产品信息,错标乱标纤维含量,容易误导消费者。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纤维名称与产品中所含的纤维不符,纤维含量偏差超出规定允差范围。如上海丝绸集团品牌发展有限公司张杨路分公司在金桥国际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由上海丝绸集团品牌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LILY牌羽绒服11B波01系列(型号规格:160/84A;生产日期或批号:120440D38281232),面料面层实测为聚酯纤维77.6%、金属镀膜纤维22.4%(含非纤维物质),企业标称面料面层为聚酯纤维 50.5±5%、金属镀膜纤维49.5±5%(配料除外),实测值与企业明示不符。

    据悉,根据抽查结果,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消费提醒

    看清标识很重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羽绒服时一定要看清标识。羽绒服的标准规定,必须明确标注填充物(如灰鸭绒、白鸭绒、灰鹅绒、白鹅绒)、含绒量(如80%)、充绒量(如200g)以及执行标准代号GB/T 14272-2011等重要信息。

    仔细查看羽绒服缝制质量。查看走线是否整齐,是否有细小绒毛钻出,应不钻绒,内胆或里料应有防钻绒性能。如果发现面料或里料表面有较明显的毛丝钻出,使用后就有可能钻绒,但少量的毛丝从线缝钻出属于正常现象。

    宜选购含绒量以70%及以上的羽绒服装。含绒量达到70%时,羽绒服装已经具备了必要的蓬松度和保暖性能。市场上个别标注“含毛量”“鸭毛含量”90%-70%的羽绒服装,它的含绒量仅为10%-30%,消费者应防止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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