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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西安: 取消涉企22项经营许可事项

    时间:2021-08-04 21:44: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文智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8月2日,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安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西安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方案》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广告发布登记”等2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区所在开发区进一步试点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14个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审批改为备案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将“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区所在开发区进一步试点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5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实行告知承诺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2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贸区所在开发区进一步试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文物商店设立审批”等40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在企业提供承诺书后,按要求颁发相关许可文件、证件,许可事项审批与监管不属于同一部门的,要同步将许可信息推送给监管部门。

    优化审批服务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等10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改革清单规定的举措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积极推荐许可证件、文件电子化等举措,优化审批服务。

    《方案》提出,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国务院、陕西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推进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工作,努力进一步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

    《方案》要求,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权责统一”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的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方案》强调,要明晰监管规则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日常监管中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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