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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消协警示:当心购买宠物和宠物治病中暗藏“猫腻”

    时间:2021-08-16 14:29: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李洪涛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8月13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该消协受理多起因购买宠物或给宠物治病引发的消费纠纷。据该消协秘书长钟萍介绍,宠物买卖涉及面广,交易中鱼龙混杂;同时,由于宠物治病价格昂贵等问题,导致消费纠纷和维权案例日益增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问题一:出售带病带疫的宠物

    消费者在选购宠物时,往往无法直观了解宠物的健康状况和免疫情况,更无法断定宠物售出时是否已带病等。而消费者一旦购买到带病宠物,可能遭遇卖家拒不承认所售宠物有问题而拒绝退款或者赔偿。类似纠纷仅今年已接到6件。

    问题二:相应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宠物具有商品属性,但不代表就可以将其视为普通商品,其交易环节若缺乏引导和管理,就会产生各种社会问题。另外,由于宠物不像其他消费品那样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宠物消费发生纠纷时,责任难以确定。

    问题三:宠物医疗行为不规范

    目前,宠物医疗行业存在收费高、任意定价、市场混乱等行业乱象。同时,宠物医疗从业资质、医疗价格、收费名目类别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标准,消费者难以明明白白消费。

    2021年7月31日下午,长春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名为“三姐犬业”店铺花1100元购买了一只2个月大的宠物狗。购买前,卖家向王女士确认该宠物狗很健康,已打了疫苗,但表示因需要花2元购买,就没要疫苗证明。 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买回家的宠物狗,第二天就出现腹泻、呕吐、便血、发蔫等症状,送到宠物医院进行检查,经化验确诊为“犬瘟热细小病毒”。王女士随即联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认为卖出的宠物在销售前并无任何问题,认为是喂水所导致。王女士又就喂水问题咨询了宠物医院,医生告诉王女士,宠物狗病情与喂水无关,并且这种病毒是有潜伏期的,应在购买前就存在病情,但宠物店拒绝退款。王女士遂投诉到消协。

    另一名消费者在一家宠物店花费400元购买了一只泰迪宠物狗,当时卖家称该狗已打了二针疫苗,过十多天可打第三针疫苗。但买回家当天小狗便出现咳嗽,与宠物店联系后,店员说小狗应是感冒,但喂药后还是不见效,消费者要求宠物店退款,店家认为并非自己的责任拒不退款,后经协商给退回150元。

    消协提示

    选择正规购买途径

    当前宠物交易越来越流行,也有不少宠物店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宣传销售。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如果选择网购,应当了解相关评价,清楚了解对方的地址、经营资质等相关信息。不建议消费者通过网络途径购买价格较为高昂的宠物,避免出现宣传与实际不符而经济受损。

    索要免疫证明慎重购买

    在选择宠物时,消费者最好提前向正规宠物诊所专业人士咨询了解相关知识,避免购买到病宠。同时,购买前应检查宠物的检疫证明,购买后必须给宠物做传染病化验。建议消费者能事先和商家事先约定给宠物做检验事项,有问题由宠物销售方承担责任。

    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与商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注明宠物的品种等相关信息,特别是能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之内,宠物出现传染病的解决方案,以便出现问题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未能签订合同的购买者,可通过录音等方式让卖方作出口头保障约定,比如宠物刚买回家出现拉肚子等一些症状该如何处理,宠物生病或死亡后该如何界定双方的责任等。

    留存好凭证及时维权

    购买宠物时,要注意向店家索要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双方签定购买服务协议。如果宠物生病去宠物医院治病,要根据双方签定协议条款,保留好医院诊断书,以便日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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