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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保险业协会:从未参与或成立“保单管理中心”

    时间:2021-08-31 15:55: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聂国春)8月20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保险”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以“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的名义,宣称成立了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鼓动、诱导保险消费者将原有保单退保,然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新保单,对此,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明确表示,从未成立或参与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指出,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没有任何关系,从未成立或参与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且从没有组织、安排、授权或默许任何工作人员开展或参与上述活动。

    “对于‘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是否依法设立,及其存在的违法行为,我会将向有关部门检举和反映情况。”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欢迎广大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向该会提供相关违法行为的线索。

    近年来,保险业“冒名顶替”事件层出不穷。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还有一些人以“某保险公司”名义或打着监管部门的旗号发送短信提醒,引导消费者退保后“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的保险产品。

    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就此多次发布风险提示。今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纳入了“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范畴之内,要求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去年4月提醒消费者,“代理退保”行为至少隐藏三种风险,包括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消费者要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等产品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消费者应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可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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