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生活消费 > 泸州老窖涉嫌欺诈!酒精酒标称粮食酒 问题酒仍在卖
  • 泸州老窖涉嫌欺诈!酒精酒标称粮食酒 问题酒仍在卖

    时间:2018-11-09 16:46:4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任震宇

    11月8日,一位苏州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其在该市一超市买到了一款酒精度为42度的泸州老窖二曲(500毫升装)。产品标准号:GB/T20821;配料表标示为:水、高粱、小麦、大米、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价格为:12.8元。

    11月7日,有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其在重庆家乐福超市买到了一款泸州老窖酒。产品标准号为:GB/T20821;配料表同样标示为:水、高粱、小麦、大米、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价格为:125元。

    超市能买到,网上是否也在销售?11月6日,《中国消费者》记者在京东商城泸州老窖旗舰店下单购买了一箱泸州老窖二曲(“三两三”装)。记者看到网页上的产品参数信息显示,产品标准号:GB/T20821;配料表标示为:水、高粱、小麦、大米、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

    第二天收到的货是这样的

    产品标准号及配料表内容与网页上的信息一致。生产日期打在瓶盖上,仔细辨认可看到:201504290441,也就是说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29日。

    记者不禁要问,京东超市泸州老窖旗舰店的这些标签存有问题的二曲,其货源来自何处?难道2015年生产的问题标签酒卖了3年半,还没卖完?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2013年就发文明令禁止用食用酒精勾调的白酒在配料中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但记者调查了解到,2015年生产的泸州老窖二曲酒依然违规标注粮食成分。邱宝昌认为,泸州老窖早在2016年就已经认识到标签存在问题,并承诺对标签进一步规范以符合相关要求,所谓“进一步规范”应该包括对新生产的酒标签规范标注,也包括对库存的、经销商在售的泸州老窖二曲酒进行召回、回收,对标签进行修改,使其符合法定要求,还应该定期发声明和消费提示,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时至今日,已经过去整整两年半时间,有误导信息的泸州老窖二曲酒依然在市场上可以买到,可见泸州老窖并没有真正履行“对标签进一步规范以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

    专家认为

    厂家利用消费者

    对粮食酿造酒的偏好

    在标签上进行误导

    其行为涉嫌欺诈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布的声明称,原四川省食药监局认为自2011年至2015年10月,泸州老窖二曲酒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及《液态法白酒》(GB/T20821-2007)有关要求进行了标注。在2013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未及时按要求更改,存在瑕疵,但不存在误导和欺诈消费者问题。

    但在专家看来,泸州老窖二曲酒的问题标签,并非仅仅存在瑕疵,而是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邱宝昌认为,泸州老窖公司作为《饮料酒分类》(GB/T17204-2008)的起草单位之一,显然很清楚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之间的区别,也知道原国家食药监总局201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液态法白酒不得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的规定,在明知泸州老窖二曲酒仅满足液态法白酒标准的情况下,却在产品成分中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标签标注,有欺诈的嫌疑。

    这不仅仅是虚假宣传的问题,实际上是利用了消费者对粮食酿造酒的偏好进行误导,已经涉嫌欺诈。”邱宝昌指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也持类似观点。孙颖表示,购买白酒的绝大部分均为一般消费者,并非白酒行业的专业人士,在购买白酒类食品时,并不清楚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各种国家标准之间的具体差别。对于白酒的购买选择,主要依据产品原料表与导购介绍。泸州老窖二曲酒的标签错误标示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具有很强的误导性,足以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这种虚假标签标示行为与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泸州老窖在二曲酒产品标签中对产品成分进行虚假标示的行为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邱宝昌认为,鉴于泸州老窖二曲酒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提出三倍价款的索赔。

    孙颖还认为,如果泸州老窖二曲酒的销售人员利用线下营销方式,对于消费者的询问未做真实有效说明,刻意模糊产品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导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如果该导购属于超市工作人员,则白酒生产商和超市共同构成虚假宣传。

    关键词:泸州老窖 欺诈 酒精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