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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连仁:个人选择是养老金未来发展趋势 默认投资选择一定要规范

    时间:2016-12-24 15:13:33  来源:  作者:

    和讯保险消息 2016年12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发布式在京召开。本届会议以“年金制度深化改革与道路抉择”为主题,邀请部委领导、金融机构、学术单位多位专家发言,同时发布《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金总监李连仁出席并讲话。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金总监李连仁演讲实录:

    尊敬的钟会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今天下午非常荣幸做一些生命周期基金的分享,今天是平安夜,跟平安也是有渊源,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跟各位一起能够探索中国的养老,我觉得这是我们大家的真爱,把节日都放弃了。

    我们平安在生命周期基金也做了很多的研究,去年在人社部社保学会研究分会安排下,我们承接了生命周期基金的课题。我本人也是做了一些研究,也在杂志上做了一些专题的小文章。我今天的主题虽然没有准备PPT,我还是认真准备了四点观点。主题是中国养老金个人选择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从四点论述:

    第一,目前我们的企业年金投资十余年之后感觉还是有一些问题,成绩值得肯定的,我们年均收益达到8.07%,应该说非常不错,尤其跟香港比,刚才黄王会长讲3%,我们比香港高很多。但是我们其实有两点问题,我们8%到底高不高?有的讲高,有的学者讲低了,对比经济发展的速度。

    其实我觉得最关键的在哪里?第一我们年金的投资风格过于趋于保守了。大家有呼声说进一步放开投资范围,把股票的比例提升。但是我观察到的,我们现在在配置方面来讲,远远没有把股票的上限利用到,我们看到2014年的数据,股票的比例大概7%,到2015年的6月份,股票的比例是14%,这是节点数,不是平均数。去年为什么14%?是因为上半年股市在涨,股市下跌后仓位跌到10%以下,到今年初熔断发生后,权益仓位更加没有超过10%以上的,即使有也凤毛麟角,我们受托观察下来大概平均是5个点的仓位。

    这说明什么呢?其实我们远远没有把年金这样一个承担长期风险的资金运用到位,因为现在无论涨跌我们都不能领取资金,除非当年退休的人员。我们还要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还要长的时间才能领。

    但是造成这样问题的背景是什么?就是我们客户有很高的期望,每年不能亏损,然后又要超过平均值,给你两个线,一个是绝对的线,你不能亏,甚至要高于三年定存,第二还要跟市场平均比,这样一个养老金投资的取向,在投资界是非常难的。我们公募基金排名取相对值,我们银行理财取绝对值,给客户承诺了多少预期收益率,能兑现就可以。但是养老金又要做左边的硬性绝对收益,又要做右边的相对收益,非常难。

    所以造成大家不愿意冒风险,其实一开始不是这样的,在2007年大家非常积极,我们看到年金起步,2007年大牛市,我们所有投资管理人都把股票打到30%的仓位,那年市平均收益是41%,非常非常好,有一些组合甚至是100%以上的收益率,这是非常好的起步,但是到2008年突然当头一棒,当年的市场平均收益率是负1.83%,到了这样的程度之后,大家还是抱有一种期望,股票从30%降到20%行不行,后来又不行了,到2011年股债双杀,全行业又亏损-0.78%,这时候客户不干了,找我们受托人谈,找投资管理人谈,不停的问责、不停的批评。后来我们都学乖了,把股票仓位降下来。但是这一点不对,没有把资金长期的优势用起来,过于短期。你每年不亏损的结果就是你不冒风险,你不冒风险的结果就是你的收益率会偏低。

    第二个问题,更大的问题在哪里?即使像去年的行业收益率9.88%,是2007年以来最高一年,但是在人社部发布的一张表里,我们收益分布的表,最低的是0以下,最高是16%以上,这两档都有投资组合,虽然比例不大。表面上看我们9.88%很好,但是实际上不是每个客户都可以拿到,可能60%以上的客户拿到9%以上就不错,但是可能还有40%的客户运气不好,或者投资策略不好,甚至还低,极端情况下甚至还亏损了。

    所以这就体现了投管人在投资这块的水平也好,或者投资政策也好,一些客观因素或者主观的能力因素导致了这样的分布,这样一个平均比较高的收益率,给大家带来的并不是都多收了三五斗。这是总结的第一个问题企业年金面临的问题。

    第二,我们为什么呼吁个人投资选择权。因为我的工作原因,我会见到很多企业客户,我经常跟他介绍一下个人投资选择权,但是个人投资选择权的好处并没有对更多的客户产生整体的影响,还是仅限于个别的学术交流,或者机构个别的探讨。我总结了几点,个人投资选择权为什么是一种趋势?它有很多好处。

    第一我们可以发现年金资金的长期性,真正的可以冒一些风险,把长期收益最大化作为我们的目标。现在企业大一统选择的时候,并没有把长期收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它是追求两个目标,第一当年不能亏损,第二要超越当年市场的平均水平,或者全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小行业的,它并没有把长期超越市场平均水平作为主要目标。

    所以如果有个人选择权之后,就可以根据个人风险偏好的不同来进行选择。就像我们老百姓,我认为在座有90%以上的同仁们都可能会炒股,其实大家承担风险的能力并不像我们想象那么低,其实我们可以勇于投资股票,我们跌的时候大不了骂一下监管部门,然后该吃吃该喝喝,其实我们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但是到年金怎么就不能承担风险了呢?这就是个问题。我们需要将来把人员的风险进行分层,就像学银行理财一样,我们在买银行理财就是要先做风险测评,你是哪一类的就应该买哪一类之下的组合产品,我们银行理财产品分了大概五六档,最低的一档完全不投股票,或者再往上保本浮动,一类一类的,我们需要把这个理念引入到年金投资里面。

    接下来举两个例子,我们在国内有些客户是用了个人投资选择,就像我们平安集团,我们从2008年就用了个人投资选择,当时我们分管年金的副总从香港汇丰银行过来,我们观察了六七年的样子,我可以报告一下我们的答卷非常好,我们分了三类组合:一类是股票上限到30%,第二类股票上限到20%,第三类完全不做股票。所有员工每年都有选择权,然后可以变更,我的个人选择权全部投在股票上限为30%的组合里,然后我们全体员工的选择来看,50%的资金进入到风险相对最高的组合,40%的资金进入风险中档的组合,只有10%的资金进入最低档的组合。

    那我们收益怎么样呢?我们过去六年,风险最高组合的是42%,高于市场平均10个点,平均一年高于1.6%,中档38%,高于市场平均6个点,平均每年高1%。完全不投股票那个组合低于市场平均,大概是低了一点点。他不投股票低于市场平均非常正常。另外,我们计算了波动率,前两者波动率比市场平均3.58%略高一点,但是最高也才是5.19%。5%左右的波动率在我们养老金里非常非常低的,我们等于已经冒了相对高的风险,甚至没有达到10%的波动率,所以完全可以在我们承受范围之内的。

    国外的例子来讲,刚才香港黄王会长也讲了一些情况,我这边观察了一个情况,香港大概有40%左右的资金放在股票类的。另外,将近37%放在混合类,这两类风险最高,加在一起77%,也就是说,3/4香港参加强积金的人员把钱放在高风险和中高风险的组合里面。他们获得什么结果呢?我看到香港强积金的统计数据,这都是公开,从2000年3月份以来累计收益率最高的是股票基金。但是去年是最低的,亏了,如果看过去三年,股票基金排第二,如果看过去十多年排第一。这里面就可以让我们有机会寻求长期收益的最大化。

    所以给了大家一种选择、一种灵活,你可以去追求你的长期收益最大化。当然有些员工特别保守,那我就完全不做股票也可以。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一千人的客户也好,一万人的客户也好,甚至四十万人的客户,全部都是一个收益率,这样大家被迫把风险控制下去,因为不能把大船弄翻了,也不能速度快。

    第三个观点,既然个人投资选择权那么好,现在为什么还有难处呢?我接触很多企业,他们讲的核心问题就是责任。我们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年金客户,他们的员工最大的习惯是什么?一切依赖于企业,有什么问题我第一反应找企业,找我的单位。所以企业也担心,我把个人选择权留给个人,他们投资好了固然好,如果当年亏损不好还会找我,那你推荐范围的产品怎么亏了呢?你们怎么尽责怎么把关的呢?这个他们觉得还不如大家还是一个收益率,这个责任没法区分。

    刚才钟会长介绍了美国2006年的PPA法案,讲了在个人投资选择权实施之后要豁免企业的责任,这点非常非常关键,现在中国的企业就是担心责任问题,如果你的决策或者做法有错误了,可能因此要被问责。

    第二点问题是个人的认识,我们老百姓还不太成熟,我们平安集团为什么可以实施个人选择权?因为我们是金融机构,我们金融机构可能对金融产品的认识相对比较充分,我们实施了六七年了没有任何员工投诉我们,没有任何员工要求我们解释投资业绩,我们不见得每年非常高,但是累计还可以,但是如果不高的年份没有人找我们,这是员工的成熟度。在中国来讲,中国老百姓包括年金参与人员还没有都达到这样的水平,我们有工人、也有没有任何金融知识的人员,也有金融知识丰富的人,没有办法大一统。

    另外,现在的政策没有禁止个人投资选择权,20号令里没有禁止,但是没有禁止并不意味着个人投资选择权就可以做得好,因为个人选择权可以带来一系列问题,没有约束的话,潜在问题就会爆发,个人知识充分性的问题,能不能理解产品的风险和问题,这些都是问题。

    第四点的分享,在中国要推进个人投资选择权的一些考虑或者建议。

    1、在政策上一定要明确,我们允许个人投资选择权之后,企业要因此豁免这个责任,至于法律条文怎么表述都可以探讨,但是一定要达到,就是你做了这个事情,企业的HR、经办人或者企业决策层不能因此承担这样的决策责任,这个责任应该明确由个人承担。

    2、在中国的国情之下,显然不可能一步实现个人投资选择,我们考虑的是分步走,或者混合制,就是企业选择加个人选择混合,我们有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其实个人缴费完全可以交给个人进行选择,你税后的工资完全可以个人支配。另外你支配的钱是企业缴费归属给你的部分,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仍然控制的钱,如公共帐户的钱,没有归属给个人的钱,企业统一做决策,个人的缴费那可以考虑做个人投资选择,这是政策上的考虑。

    另外,在默认投资选择方面一定要规范,因为我们观察到香港的情况,我也看了美国的材料,这里的默认投资选择以前五花八门,有的是货币类、有的债券类、有的混合类,不同的类别作为默认投资选择。大家一开始以为默认投资选择是好东西,只要默认了会比较安全,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所以,美国在做PPA法案之后规定了三类基金在默认投资选择里面,一类是生命周期基金,一类是平衡基金,一类是合格计划。所以为什么美国能够在TDF基金里得到发展,就是2006年的PPA法案非常重要,现在应该说80%以上的参加人把TDF作为默认的投资选择,这个普及率非常高。所以一定要有这个规范。

    在中国,TDF不是个人投资选择的全部,但是一定是非常主流的,因为考虑到我们的参与人五花八门,层次、知识结构都完全不同。TDF来讲类似于傻瓜式选择,就是你默认,一个年龄档就进这个档,进入下一个五年股票比例适当减少,进入55岁可能股票就清零了。这个选择来讲是比较好的,是傻瓜式的,也不用费很大力气教育投资者,就是告诉他你只要参与进来就按照养老金的规律给你最优化,那可能大家比较能够接受,不会想再看股票这个选择怎么样,那个产品怎么样,选来选去脑子都昏了。所以,这块从中国来看,TDF我们认为可能成为个人投资选择权的主流。

    最后技术方面还需要一些调整,因为TDF类有一些产品股票的比例要超过30%,我们中国现在是按照组合层进行管理,每个组合不能超过股票为30%,如果引入TDF在投资范围可能要做一些调整,或者把组合型的比例监控转化成计划层的比例监控,最终TDF产品股票比例较高。

    当然我们觉得TDF也不意味着股票比例达到90、100%这样的高限,因为它带来的是一定的波动,这个波动我们认为要控制在一定的幅度,比如10或者15个点的波动率,这是我们控制的上限。那你可以反推的,这个股票比例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水平不能再上升了,50%也好、60%也好,还是做一些测算的。不能说TDF引入了就必须做成纯股票的组合,那这样的话给持有人可能带来很大的波动。中国的资本市场的波动性还是很大的,在这方面还要兼顾中国的国情。

    我分享就到这里,再次感谢社科院给我们这样的一个机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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