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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结束募集又宣布要退款!这只基金唱的哪一出?

    时间:2017-06-12 21:22:16  来源:  作者: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理财不二牛。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一个月前,我们理财不二牛刚刚报道了公募基金史上头一次出现基金开始募集又退款的情况,在五一小长假引发市场热议。这才没过去几天,第二例竟然又惊现江湖,并且更令人称奇的是这只基金不久前刚刚发布了"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这跌宕起伏的剧情,牛妹一个人承受不来,必须得跟大家详细地阐述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

    6月9日,诺德基金发了这么一条公告:

    诺德天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33,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03号文注册,已于2017年5月11日开始募集,并于2017年5月26日结束募集。现因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条件,本基金合同暂不生效。

    相信不少投资者和牛妹一样,看完是满脸的黑人问号:什么叫5月26日已经结束募集,又没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条件?未达条件这还能结束?

    带着满腹疑惑,牛妹翻开了诺德天利的基金销售文件,没想到这一翻就更惊悚了,因为这只基金5月26日当天发布的可是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之所以要多打几个感叹号,是因为混迹基金圈多年的牛妹也从未见过如此奇观。你说上次被咱们首发爆料的嘉合瑞金,虽然后来被打上了"公募历史上首只开始募集又退款基金"的标签,可好歹很大可能是因为没有达到首募资金或户数要求而无法成行的。你这诺德天利公告从2017年5月1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6月12日,半截在5月26日宣布"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现在又出来表示没达到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条件,所以"基金合同暂不生效"。敢问一句,您这是唱的哪一出、作的是哪门妖?

    真是应了那句,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当然了,不合常理的怪象一出,行业里大伙儿已经议论纷纷。济安金信副总经理王群航(博客,微博)告诉牛妹,估计是合同生效前的最后一天出了什么意外。

    "我们曾经也有类似的经历:当年认购新基金,有一次在最后一天打款前因为领导不在,暂时无法签字,差点耽误过一次事情。从那之后,都是在倒数第二天开始走内部流程。

    所以这次不知道是谁在最后的关头掉了链子?"

    还有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士表示,已经提前结束募集之后又来个不符合条件,很大概率是最后一天"答应认购的钱没有来,情况也不一定,可能是机构也可能是个人的,现在市场情况不太一样,或许有一两笔大额资金没到账,就成立不了"。

    他同时表示,也有可能是另一种意外情况,比如渠道在之前统计发行量的时候搞错了,基金公司以为能成立,最后一记账不到2个亿。

    "因为现在新基金发行很难,所有的劲都用上了自认满足了2个亿的首募规模,而渠道出错可能让基金防不胜防,只好认栽。"

    另一位沪上公募投研部人士则告诉牛妹,资金没到账导致无法成立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主要它还提前结束募集了,钱肯定是到了基金公司才算结束募集吧。要是没打款完全可以先等等,钱到账了再发公告啊,也不至于这么前后打脸。估计是没意识到集中度指标造成的。"

    他所说的"集中度指标":指的是今年3月监管机构下发的委外定制基金监管新规所提出的新要求。根据新规要求,若新发行的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50%,应采用封闭式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其中,定期开放周期不得低于3个月;同时,单一持有份额超50%的新基金需采用发起式基金形式,并在基金合同、招募等文件中进行披露,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另一家华南大型公募人士也表示,这种情况"要么钱没到位,要么单笔超50%,前者是机构部问题,后者就是风控存在的问题了"。

    而多位接受采访的人士均表示,照这样下去,发行不成功或许会成为行业内的常态。截至发稿,牛妹多次联系诺德基金均未果。

    或许有投资者要问了,如果发行不成功,那我前期认购的钱怎么办呢?这点倒是不用担心。

    诺德天利的公告中表示,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相关约定办理。

    牛妹查阅了基金合同,这条规定是酱紫的: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也就是说,基金公司不但会全额退款,还要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撇去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不说,至少本金是无恙的。看到这儿,各位基民朋友大可放心啦。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理财不二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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