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产业经济 > 我国将实施更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
  • 我国将实施更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

    时间:2012-06-14 00:00:00  来源:  作者: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1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简称《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2012—2015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劳动安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

    《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包括,2012—2015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到2015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劳动定额标准管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在实施安全生产战略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重点县达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均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以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均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继续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指标。将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实现到2015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作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来源:证券时报网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