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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出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 区域保险市场制度再创新

    时间:2016-11-08 02:26:01  来源:  作者:

    一项名为“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制度,即将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前沿阵地的上海落地实施。这不仅是区域保险市场的一项制度创新,更是保险业服务上海城市风险管理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折射出上海在运用保险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特大城市治理方面走在了前列。

    11月7日,上海市金融办、住建委、保监局、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上海启动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2年上海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试点推行了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期间,为上海全市4个住宅项目4000余户居民,55.4万平方米住宅提供了13.9亿元的风险保障,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6月16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住建委、金融办、保监局《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正式在上海市启动推行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在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工程中实施,同时鼓励其他区县的商品住宅工程逐步推进。

    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顾名思义是指“开发商投保的、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特殊保险制度安排”。

    在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看来,由试点上升为制度的深远意义在于,这是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服务我国建筑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为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险服务之外,也为政府优化城市建设治理提供了重要工具,是保险业支持城市综合管理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业内专家分析表示,与传统的物业保修金制度相比,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杠杆效应能够提供数10倍于物业保修金的高额保障,使得政府部门不再需要充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买单人”和巨额物业保修金的“保管员”,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集中资源开展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更好地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全面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而广大业主是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受益人,一旦发生房屋质量问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提供资金,并介入后续全部维修处置工作,有效解决物业维修耗时久、程序烦等难题,避免因为责任牵扯不清、最后只能由业主为建筑质量问题买单的情况,让老百姓(603883,股吧)得到真正的实惠,并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

    据记者了解,为满足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上海的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障范围远大于国际同类险种的范围,在理赔服务上相较于国外也有明显改进提高。

    从市场需求看,上海不断增长的住宅消费需求以及建筑工程规模,为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试点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筑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如何高效率地管理住宅建设质量以及后期物业维修,对政府、开发商、广大业主都至关重要。由此不难预见,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市场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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