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客在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忠良村农庄吃农家饭。 (岑汉侠 摄)
今年,是全面启动“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的开局之年,也是“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近日,市乡村办根据《关于印发〈“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和《“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部署安排,对 “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提出了2017年十二个工作要点。
目标导向,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根据“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一意见三指南”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计划),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宜居乡村活动“三民”专项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明确工作目标、部门职责和时间节点,确保宜居乡村活动各项工作有序铺开、扎实推进。
重点实施“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三个专项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生态乡村活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
规划先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根据“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一意见三指南”精神,我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高起点规划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工作要求,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因地制宜,量力而为,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有序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同时,要集中力量打造村屯规划编制的示范样板,在完成 50 个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任务的同时,安排93个一般性村屯规划编制任务,逐年逐批逐步扩大我市村庄规划覆盖率,精细化、差异化设计打造一批符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的村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