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依法监督执行对违章钢架棚的拆除过程。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潘晓红摄
广西新闻网记者莫一科 通讯员潘晓红
近日,桂中公路管理局联合金秀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对金秀县头排镇一处违章建筑依法拆除,拆除过程中不仅没有遇到任何阻挠,相反业主还非常配合,该违章建筑负责人赵某面带微笑地表示:“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3月17日,金秀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国道线进行巡查时发现,在头排镇境内(G3232线K918+000左侧),距离公路水沟外一米处的公路建筑控制区里,赫然挺立着一个长27米,宽17米,高6米,占地450多平方米的钢架大棚,这是一个典型的违章建筑。执法人员调查后得知,此钢架大棚是当地某木板厂打算加大生产规模,利用厂区与公路之间的空旷地而搭建的新厂棚,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匆忙间,业主将厂棚搭建在了公路建筑控制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监督执行对违章钢架棚的拆除过程。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潘晓红摄
发现案情后,路政执法人员展开行动,依法向该厂负责人李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最初,当事人虽然口头上表示理解执法工作,但由于投入建造成本多,并不情愿拆除,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据当事人估算,钢架棚及地面硬化共投入6万多元,拆除及重建预计损失4万元。一本经济账清楚摆在眼前,当事人内心开始猛敲退堂鼓。
面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金秀大队路政执法人员迎难而上。执法人员不断地沟通、讲政策,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感化,当事人逐渐提高了认识,意识到违法的危害性及守法经营的重要性,实现了从不懂法到知法、并守法的转变。最后,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路政执法工作,同意全部拆除违章建筑。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金秀县路政执法大队张副大队长介绍,此违章钢架棚距离公路很近,对公路通行有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建筑物里生产操作的人员构成不小的人身安全威胁。这么多年,秉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路政执法人员坚持原则,坚守底线,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与教育,加快了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