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通讯员 黄艺)5月5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全区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全区高速公路重点车辆集中整治第二次统一行动。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农村地区为重点,严厉查处“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车辆、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南宁交警部门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5月份第一次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对酒驾、毒驾、非法改装车、泥头车运输撒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在大塘执法服务站,一辆车牌号为桂ND开头的蓝色轻型仓栅式货车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发现该车辆运载的是危险品,民警立即对其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罐体检验合格证明进行查验。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车身没有粘贴运载危化品的标志。经执勤民警再三询问,驾驶员才从驾驶室拿出一块“易燃气体”的标志。最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300元处罚,要求其立即整改。
据统计,当日南宁交警部门共投入警力658人次,出动警车156辆次,启动14个执法服务站和2个环邕检查站,设置临时执勤检查点108个,派出7支执法小分队,检查各类重点车辆4835辆次,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3180余起,其中查处各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80起。
当晚,南宁交警还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5月份第一次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晚上9时许,在银沙金象路口水塘江桥处一辆桂A31开头的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驶来。在离交警六大队临时检查点不到几十米处,摩托车车速放慢,驾驶员未戴安全帽,民警见状立即拦停。“初步判断该男子疑似酒驾。”民警随即将男子带到执勤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男子周某未随身携带行驶证,而摩托车已经过了年审时间很久。由于周某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机动车进行扣留。
据统计,当晚交警部门在市区设立43个执勤点,出动警力664人,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571起,其中机动车违法行为466起,电动车违法行为105起。查处酒后驾驶29起,其中酒驾27起,醉驾2起;飙声整治非法改装6起;查处泥头车违法行为118起,其中非法改装21起,反限行规定通行34起,号牌不清晰6起,其他违法行为57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