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龙胜5月11日讯(通讯员 谢维维 秦皑)近日,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浙江省温岭市将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树犯罪嫌疑人梁某缉拿归案。5月8日上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押抵至龙胜各族自治县开展现场指认工作。
2016年7月13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梁某、范某、唐某在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大滩村布累一组“巴掌山”山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树,梁某等人将楠木树锯成11根,每根2米长的规格,由李某、向某两人用皮卡车将11根楠木树运出,2016年7月13日凌晨6时许李某、向某被桂林市森林公安局花坪派出所的民警抓获,梁某、范某两人驾驶摩托车逃走,唐某走路逃离现场。龙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花坪派出所移交案件后积极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
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请桂林市木材产品质量检验站对梁某等人在三门镇大滩村布累一组“巴掌山”山场采伐的林木进行各种技术鉴定,鉴定意见为:11根原木均为樟科楠属闽楠,木材名称为楠木。樟科楠属闽楠树种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现场检验原木共计11根(其中4根为树木根段原木),计算得商品材积0.722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1.1913立方米。该犯罪团伙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梁某、范某、唐某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8月批准逮捕。案发后,在追逃过程中,民警先后多次跨省市侦查,于2016年8月4日把唐某抓获归案;于2016年9月6日把范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梁某当时还在逃跑。2017年5月4日,龙胜县森林公安局远赴千里之外的浙江省温岭市,在当地公安局机关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归案。2017年5月8日上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押抵至龙胜县开展现场指认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