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乐县人民法院公告。广西新闻网记者陈创明摄
广西新闻网平乐10月24日讯(记者 陈创明)10月24日,震惊平乐的“2.9”桂江大桥大货车司机殴打后驱车主并驾车逃逸,连续撞击路上十余辆车和桥栏杆的被告人梁某犯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寻衅滋事、危险驾驶一案在平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梁某犯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寻衅滋事、危险驾驶。2018年2月9日16时左右,梁某酒后驾驶大货车(桂cJ7967),在平乐县桂江桥头水岸名都门口对面与一后驱动车发生刮擦,梁某下车后用钢管殴打后驱动车车主。事发时,平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平乐镇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警种出警处置。梁某随后驾驶大货车逃逸,平乐巡警立即驾驶巡逻车追赶。当巡逻车行至平乐县桂江大桥中间时,被肇事货车撞到桥栏杆,而后肇事货车继续往马渭村龙窝方向逃跑。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事发时,梁某驾驶大货车掉头往桂江大桥方向开连续撞击十余辆车进行质证,并出示警方提供的多媒体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中,公诉人提问梁某,为何车开回马渭村之后,又把大货车开回到桂江桥上。梁某回答:回到马渭村家,想想不对,又开大货车去公安局自首,由于大货车右视镜损坏和移位,看不到右边路况,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公诉人提供证据显示梁某驾驶的大货车右视镜并没有损坏,对梁某的说法进行了驳斥,在法庭举证和辩论阶段,梁某对肇事逃逸连续撞击路上十余辆车和桥栏杆一事不能自圆其说。
平乐县人大、政协代表和当地群众100多人到庭旁听,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该案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