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贺州11月2日讯(通讯员 甘勇 黎烨)2016年1月,贺州一企业对应聘人员政审发现,男子黄某“手脚不干净”,为避免“引狼入室”,遂不予录用。黄某被拒绝录用后,觉得不“带”点东西走难平心头恨意。2018年10月31日,贺州市平桂警方将出逃近2年的黄某抓获归案,企业物资被盗损失价值3万元的盗窃案宣告侦破。
据警方介绍,涉案男子黄某系广西田东县人,199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7年出狱,由于在当地取信、凭信度不高,游走在广西各地打零工生活,但其不改贼性,广西多地公安机关均有其因盗窃被行政拘留的记录。
2016年1月2日,生活无着落的黄某来到贺州市平桂区一家粉体厂应聘,招工人员通知其第二天到厂里等候录用结果。1月3日,因黄某无法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企业以政审不过关拒绝录用他。黄某为此心生恨意,在离开工厂前看到一车间内堆满了装粉体的编织袋,滋生了偷东西报复的念头。
4日凌晨1时许,黄某凭着丰富踩点经验,借助攀缘物翻过厂区围墙,直奔存放编织袋的车间。可成捆包扎的编织袋重量很重,黄某想放弃又不甘心,于是,他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捆捆将编织袋搬出离粉体厂很远的路边水沟处,并用稻草盖好。在找到流动收废旧的人后,以每斤0.2元的价格卖出赃物,得赃款180元。
案发后,贺州市公安局望高派出所展开侦查,确定该案涉嫌人为1月2日前来应聘的男子黄某。侦查期间,物价部门对被盗编织袋进行估损价为3万元人民币。至此,“跑路”的黄某被网上通缉,因黄某打零工时隐瞒真实身份,逍遥法外近2年。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2018年10月31日,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分出部分警力专攻盗抢骗刑案的侦破,锁定黄某落脚点后迅速抓获归案。
经审讯,黄某对当年盗窃案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