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获的待售新车和驾驶员。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潘洪江供图
广西新闻网钦州11月12日讯(通讯员 潘洪江)11月10日17时,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在钦州西收费站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时,一辆崭新的轻型厢式小货车,由于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也无临时号牌,民警按例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既无发票也无保险无号牌,驾驶员何某也未携带驾驶证。据了解,何某驾驶的这辆车,是要送到钦州某车店,为了节省运费,没有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运输,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在车辆没有任何手续和保险的情况下直接开车上路,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即被执勤民警查获。最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何某未按规定悬挂有效号牌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该车未购买交强险上路的违法行为,将扣留该车辆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高速交警提示: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办理号牌或临时号牌并投保交通强制险,而待售商品车挪移则需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运输,不允许直接上路行驶,一旦被查实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