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年1月1日施行
居民居住区将禁止露天烧烤
露天烧烤细化禁止区域,居民楼内禁喷漆等经营项目,鼓励物流配送等行业使用新能源车辆,扬尘防治有六大措施要执行…… 昨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进行了细化,并结合广西实际补充了相关规定严控大气污染。《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细化露天烧烤禁止区域
现状:小区内烧烤,不仅产生油烟污染环境,而且深夜猜码劝酒等喧哗成为扰民的根源。城市干道、江边本是风景如画,但烧烤的油烟不仅污染了空气,不加收拾的厨余垃圾也给市容市貌带来影响。
《条例》明确: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的区域,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禁止的其他区域等,是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
同时,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域、时段外从事露天食品烧烤经营活动或者为经营活动提供场地。
居民楼内禁喷漆等经营项目
现状:小区内的机动车维修、服务干洗、餐饮服务等门店在为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大气污染隐患。
《条例》明确: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经营项目;在居民住宅楼和商住综合楼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从事喷漆业务的经营项目。 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服装干洗经营项目,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装置的全封闭干洗机。
在居民住宅楼和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从事喷漆业务的经营项目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或者停业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