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法院对6件妨害社会管理恶性案件集中宣判
聚众斗殴,女主犯一审被判刑8年

“2・25”永和桥聚众斗殴系列案主犯陆某琪年仅18岁。

15名被告人出庭。记者 陆增安 摄
昨日,江南区法院对6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系列结伙作案恶性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5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8年不等刑罚。
6件妨害社会管理恶性案件集中宣判
当天,集中宣判的这6件(共15人)案件主要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其中有4件是备受关注的“2・25”永和桥聚众斗殴系列案。该院在受理这4件案件后,启动重大案件审判机制,专门组成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为合议庭成员的审判组进行审理。对其余积极参加者的审理,亦成立由审判骨干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快审快结。
“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人数多、规模大,打架视频经网络广泛传播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已经全部审结完毕。其中,陆某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人数多、规模大的聚众斗殴获刑8年。
另外2件集中宣判的案件是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妨害司法的案件。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程度及社会影响,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别作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的判决。
多种原因导致结伙作案恶性案件发生
当天,集中宣判结束后,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此次集中宣判典型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据了解,不少社会闲散青年没有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应对矛盾、问题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家庭、社会给予的正面引导不够,没有助其养成遇到矛盾、纠纷应当寻求正当途径解决的观念,极易受网络、电视、电影上的不良信息蛊惑,易与不良社会青年抱团取暖,以致江湖习气重,喜欢拉帮结派、逞强耍横,一言不合就冲动行事,不计后果,持械打群架、恶意伤人事件屡见不鲜。
同时,不少社会闲散青年没有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沉迷网吧、娱乐场所、酒吧等地方消极度日,以致其滋生错误思想,盲目寻求刺激,这样往往容易犯错。而未成年人尚未发育成熟,认知能力和辨识能力较弱,相比成年人更容易被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