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9人涉黑案件现场。 通讯员余作才 秦学 摄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记者张苑 陈静
12月17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佳等39名被告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桂林市法院审理规模最大、被告人数最多的一宗涉黑案件。
11月28日,兴安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7名被告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12月初,永福法院也对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近两个月来,我市法院系统接连审理了多起涉黑恶势力案件,涉及几十名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市今年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战果”。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因此,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果断出击。从今年2月开始,我市吹响向黑恶势力宣战的“号角”,全市范围内将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我市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系统把扫黑除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首要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使得专项斗争成效显著。如今,我市法院接连对多起涉黑案件开庭审理和宣判,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近期桂林法院系统审理多起涉黑案件――― 面对黑恶势力,法官敲响正义法槌
桂林近年最大规模涉黑案公审―――黑社会纠结恶势力作恶多端,39名被告一并受审
12月17日上午9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桂林近年来规模最大的涉黑案件正在开庭审理,3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当天,法庭内座无虚席,被告人亲属、部分政法干警及律协代表旁听了庭审。
这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案的黑帮势力还得追溯到16年前。从2002年起,被告人李佳纠集多人在永福县罗锦镇通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树立恶名。在开设赌场敛财的过程中,李佳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同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逐步形成以李佳为首的罗锦帮黑恶势力。为巩固、提高其非法地位及扩大影响力,他们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1起,致1人死亡。同时,还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10年10月,李佳恶势力团伙纠集上百人持凶器、佩戴标识前往斗殴时被公安机关及政府工作人员拦截,随后被驱散。该案众多持械斗殴人员与公安干警、政府工作人员长时间对峙,影响极为恶劣。
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周春等人开始在永福县百寿镇从事开设赌场、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周春为首的百寿帮恶势力。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周春恶势力团伙在发展过程中开始接触。2011年7月30日晚,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周春恶势力团伙共10余人聚餐后前往市秀峰区一商务会所娱乐,后因停车问题与会所保安发生纠纷并持械殴打会所保安、工作人员及老板,造成多人受伤。案发后,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仅一人被从轻追究刑事责任。此后,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周春恶势力团伙合并,形成以李佳为首,以周春等人为骨干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规模达到百人以上。
2010年至2017年,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争夺地盘,逞强斗狠,公然与政府对抗。以李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永福县罗锦、百寿等乡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永福县罗锦镇、百寿镇乃至永福镇形成重大影响。
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长达60多页的起诉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佳组织、领导以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是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李佳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周春等其余38名被告人,应以参加黑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及所涉及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本次开庭审理时间预计将持续至少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