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对出租车违规经营“动真格”,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经营、文明服务
出租车违规将在顶灯滚播“黄牌警告”

■本报记者 廖欣
实行驾驶员诚信经营黄牌警告制度;考虑在有条件的场站设置网约车临时停候区;将各出租汽车企业年度投诉量、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量与企业经营权指标挂钩……春运期间,南宁市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议价、拼车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行业形象。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南宁市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的嚣张气焰,依法从严惩处拒载、拼客、议价等违规经营行为,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行业规范经营、文明服务,保障市民乘客的合法权益。
整治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查处300多辆
近日,本报对陈先生在南宁乘坐克隆出租车遭遇乱收费的情况进行报道。2月8日凌晨,陈先生在火车站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去往火车东站,本来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到达终点后,计费器却显示整个行程有38.8公里,车费加“补贴费”共计146元。陈先生还发现,发票上的车牌号信息与他拍下的车牌号并不一致。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工作人员核查后表示,两个车牌号在交通运输服务系统均未登记在册,也就是说,陈先生乘坐的很有可能是克隆出租车。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从2018年9月5日起,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出租汽车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期间,共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巡游出租汽车173辆(含19辆非本市企业所属巡游出租汽车),克隆出租汽车30辆,非法网约车436辆,非法营运小轿车(面包车)79辆、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139辆。通过集中整治,南宁市各重点场所的出租汽车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在百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并未放松对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2月22日,南宁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17人次,采取错峰执法、暗访取证执法等执法方式,检查车辆10748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巡游出租汽车138辆(含8辆非本市企业所属巡游出租汽车),克隆出租汽车44辆,非法网约车115辆,非法营运小轿车(面包车)70辆,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73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