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出租车将启用机打发票
计价器升级期间手撕发票、机打发票可同时使用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为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发票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从3月22日起,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州市出租车计价检测中心等部门,对市区巡游出租车的计价器进行升级调试和检定。待升级完成后,在柳州乘坐出租车,即可拿到机打发票。
记者了解到,对柳州市城区出租车计价器进行升级调试和检定从3月22日启动。在计价器升级调试和检定期间,允许两种发票并存。已完成升级调试和检定的出租车,驾驶员应当使用机打发票,尚在调试的出租车暂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城区出租车完成升级改造和检定后,所有驾驶员不得再使用通用定额发票。
现在乘客打车获得的发票,为通用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计价器完成升级后,机打发票将全面取代手撕发票。
据介绍,机打发票为单联式,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监督电话、车号、日期、时间、里程、等候、金额等内容,不含过桥(路)费。乘客在结付车费时,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将机打发票交给乘客,作为乘客报销和对服务情况投诉的凭证。对于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第64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柳州市出租车计价器检测中心已做好出租汽车计价器升级调试工作中的检定工作,出租汽车计价器升级调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