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按照《评选表彰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的程序和要求,从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和近年来自治区选树的先进典型中遴选出10名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现予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截止日期前向自治区文明办书面反映。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中心416室,邮政编码:530029,电话及传真:0771-2189921,0771-2189980,邮箱:gxhdc123@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