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军 鲍胜利
本报讯近日,鹤壁市山城交警部门成功将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57座“营转非”大型普通客车报废注销。
据了解,根据上级公安部门通报,鹤壁市山城辖区一辆车号为豫F1313*的57座“营转非”大型客车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运营,经查询,该车为鹤壁市一家能源公司所有,并转借当通勤班车使用。3月10日早5时,该辖区交警就赶往此公司,通过耐心细致地讲政策法规、讲危害,最终该公司经理同意,自愿将该车和行驶证、牌照、登记证书等手续交给交警部门,到回收公司进行报废注销。
目前,该车已依法报废注销,接下来,鹤壁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对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等重点车辆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