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谷武民通讯员 宋晓琼杨芳芳
本报讯3月10日上午,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
据了解,2014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淇滨区钜桥镇某村部分村民耕田,堆放土方和建筑垃圾。经勘测,李某某共非法占用土地12.621亩,其中11.565亩为耕地,耕地种植条件被严重损坏,其行为严重破坏了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同时,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李某某对其破坏的国家耕地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行为承担排除妨害、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愿意采取有效措施承担相应的恢复生态责任。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开庭审理,是淇滨区人民法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更是司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保障,为实现鹤城绿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