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包头市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日前,市城建委牵头与市通管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包建设[2017]1号)。
根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为确保该项工作能落到实处,促进光纤到户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强化了相关措施。《通知》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电信运营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通信管理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的职责。完善了“一站式”审批程序,强调对未通过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办理公用电信网接入手续;对未通过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竣工验收专项备案的住宅建筑项目,不予竣工登记备案。健全完善了各级监管机构,加强对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联合检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