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王树天)“警察同志,我确实记不得我的身份证号了,证件又放在家里,这是我的驾驶证照片,你看行不行?”“什么,长得不像啊,那是我胖的时候照的。”“真的,那就是我。”“我坦白,这个驾驶证照片不是我本人的。”12月9日,包头市公安机关上线的移动警务人脸识别终端,让一个百般狡辩的无证驾驶员亲口承认自己无证驾驶。
12月9日,包头市青山交管二中队民警在包头市民族东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对一轿车驾驶员杨某相关证件进行例行检查时,杨某称自己驾驶证和身份证没带无法提供,民警随即要求杨某提供其身份证号码配合检查,杨某又称自己记不住。
鉴于这个情况,民警告知杨某将带其回单位进行进一步核查。而此时,杨某又从手机里翻出一张驾驶证照片,告诉民警这是其自己的驾驶证照片,让民警核实。民警发现驾驶证上的人像照片与杨某形象不符,杨某又辩称这是以前胖的时候照的。虽然此时民警已经基本确定该照片并非杨某本人,但还是按例让杨某说出该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果然,杨某无法准确说出来。为了查证真相,民警使用“黑科技”——移动警务人脸识别终端。在对杨某进行人像比对后,民警查询到了杨某的信息,系统信息显示陈某的驾驶证为吊销状态,即杨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在事实面前,杨某终于承认自己之前因为吸食毒品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想着自己虽然被吊销了驾驶证但是开车技术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就大着胆子上路了,不料却被交警逮了个现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被处以拘留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目前,包头市公安机关已配备人脸识别系统,民警提醒大家:配合民警依法调查属于公民义务,不要妄图投机取巧。毕竟,你的脸已被警察蜀黍“记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