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6日起,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乱倾倒垃圾污水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沿街门店混倒垃圾污水、垃圾干湿不分、乱倒污水等违章行为。违规者将被立案,并一律按上限1000元处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12月28日前全部完成。
据了解,每逢冬季,临河城区乱倾倒污水垃圾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沿街餐饮门店,图方便直接将餐厨垃圾污水倾倒在自家门店附近的收水口处,致使收水口及周围污秽物遍地、恶臭袭人,且经常导致下水管道堵塞。此外由于气温低,还极易形成冰坡,不仅给环卫工人清扫带来很大难度,也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为此,从11月中旬开始,该局就组织人员对城区所有街路进行“地毯式”排查,将每条街路存在的乱倾倒污水垃圾等重点区域全部记录在案。经排查,团结路、欧式街、长春街等30多条街路有34处收水口存在垃圾污水混倒、垃圾干湿不分、污水乱倒现象。从12月6日开始,该局各执法中队对照排查记录进行“蹲点布控”,采集门店乱倾倒证据。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第三条第四款“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立案,并按上限1000元予以处罚。







